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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构成了阻碍被绑架儿童的罪行?刑法怎样规定?

admin 大同律师 2023年09月21日
法律分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构成: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2、主体是特殊主体;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而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4、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绑架儿童的人身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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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拐卖、绑架儿童的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儿童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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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要件应认定为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2、主体是特殊主体;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的行为;
4、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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